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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访谈
2022年我国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状况
发布时间:2023-01-14  阅读人次:671097次

2022年,各级政府部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定经济基本盘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行政保护的基础性作用,维护消费公平、保障消费安全,推动绿色消费、提升消费质量,促进高质量发展,多方面深入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新的成就。


一、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和产品服务质量提升

党的十八大以来,消费对经济的基础性作用持续强化,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连续11年保持在50.0%以上。2022年,新冠疫情对消费和经济发展造成较大影响。为促进恢复消费,稳住宏观经济大盘、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政策举措。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全力保障供给,促进新型消费,综合施策释放消费潜力;发布《关于成立国家质量强国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的通知》,推进质量强国建设。各有关政府部门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推进政策落实,优化产品服务,进一步挖掘消费潜力。交通运输部持续深化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绿色出行创建,加快提升城市适老化客运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客运服务质量,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促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业态规范健康发展。商务部创新理念方式,通过“国际国内、线上线下、政府企业、贸易消费”综合联动,打造消费升级平台,举办“2022国际消费季”暨第三届上海“五五购物节”,组织开展2022年“中华美食会”活动,支持各地举办餐饮促消费活动,推动消费继续发挥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加快活跃二手车市场、促进汽车更新消费等六方面共十二条具体举措,促进汽车消费回升和潜力释放。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推进优化电信体验服务,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加快推进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助力老年人、残疾人解决智能技术应用困难,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与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组织部署2022“三品”全国行活动,加快推进“三品”战略实施,以优质品牌促消费增长;开展2022年消费品工业“三品”战略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和2022年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引领推动消费环境持续改善。文化和旅游部规范文化旅游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营业性演出市场监管,联合公安部、住建部、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管理的通知》,对剧本娱乐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跨省旅游疫情防控管理政策,用好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引导游客文明旅游,安全出游。中国人民银行切实保障疫情期间群众基本金融服务需求,落实金融支持疫情防控优惠政策。农业农村部加大重点农资品种供应力度,畅通农资物流运输和末端配送渠道,确保农资供得上、供得足,及时推动解决重点品种保供稳价问题。海关总署不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持续组织开展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和跨境电商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市场监管总局等二十一部门联合开展2022年全国“质量月”活动,推动质量变革创新,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联合十八部门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促进消费质量升级;组织“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全国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百余家电商平台“亮照、亮证、亮规则”;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部署规范“6·18”“双11”等网络集中促销经营活动,营造公平、诚信、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广电总局出台关于防范“剧本杀”不良现象进入网络视听领域的管理文件,规范网络视听有关“剧本杀”内容管理。其他政府部门主动作为、协同配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为促进消费恢复和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各级地方政府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协同发力、远近兼顾,努力稳定当前消费,综合施策,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北京市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具体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消费促进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生产生活影响。上海市首次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已发放共计10亿元人民币的消费券。广东省出台《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提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抓好工业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纾解中小企业资金困难等举措。浙江省推出《浙江省促进消费复苏回暖行动方案》《“两稳一促”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培育和发展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等促进消费的专项政策和措施。其他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民生供给和消费恢复,稳定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效果。


二、妥善处理大量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损失

受理消费投诉,处理消费纠纷,是政府部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职能,也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色和优势。2022年,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消费投诉处理制度机制、畅通消费投诉渠道、积极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工业和信息化部推动100家重点互联网企业建立人工客服热线,155家企业接入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投诉处理及时率达98.0%以上,有效响应用户诉求。交通运输部就交通运输行业的服务监督、投诉举报及咨询服务开通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热线12328,提供24小时在线服务;坚持地方为主、联网运行,充分发挥地方主体作用,显著提升处理投诉举报、提供咨询服务等服务能力,本年度共计处理投诉案件185.0万件,及时有效地解决了乘客诉求。中国人民银行全力保障疫情期间金融消费者投诉渠道通畅,持续提升12363热线服务水平,印发《投诉形势分析和典型案例》,要求金融机构切实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其指导下的调解组织,全年调解金融纠纷15.6万件,是2021年全年调解量的2.1倍。2022年1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正式上线全国12315移动工作平台,实现12315办理向移动端延伸,切实提升12315工作效能。全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全国12315平台、电话、传真、窗口等渠道共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和咨询2940.8万件,同比增长23.5%,其中投诉1310.4万件,同比增长43.8%,举报472.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45.2亿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渠道,加强消费投诉处理监管,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本年度接收并转送银行业消费投诉30.2万件,保险消费投诉11.0万件,金融消费者投诉管理工作质效全面提升。生态环境部依据《环境标志产品保障措施指南》重点检查企业建立的产品消费者投诉处理管理及流程要求,并查阅处理记录,2022年对5716家申请认证企业的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累计处理1000余条消费者投诉信息,为消费者权益保驾护航。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行政救济,具有覆盖面广、成本低、效率高、程序简单等特点,成为消费者维权的基本途径,发挥了消费者权益保护主渠道的功能。

图1 市场监管总局2021-2022年12315受理消费投诉数据对比图


表1 多部门2022年处理消费投诉一览表


三、深入开展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等专项行动,切实维护消费公平

促进消费公平是消费者权益保障的基本目标。2022年,各级政府部门以加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弱势消费群体的权益保护、打击电信诈骗、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大力维护和促进消费公平。

2022年4月起,由平安中国建设协调小组牵头,中央政法委等十二个部门参与,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违法犯罪行为,到9月23日,全国共立案侦办养老诈骗刑事案件4.1万起、破案3.9万起,打掉犯罪团伙473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6.6万余人,提起公诉8516人,一审判决案件1645起4523人,追回赃款308.0亿元,各地各有关部门共排查发现涉诈问题隐患2.3万个,整治完成2.2万个,整治率96.7%。政府有关部门同步协作,全力推进专项行动。民政部累计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场所27万多家,梳理出950家存在风险隐患点的机构和场所,其中未经登记但从事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黑机构”576家,根据风险隐患等级建立“红橙黄绿”风险隐患管控名单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一案一策”“精准拆弹”开展全面集中整治。市场监管总局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方案,截至6月15日,累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650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3件。各地积极贯彻落实全国专项办有关部署要求,江西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发放各类宣传册53.0万余份,破获养老诈骗犯罪案件36起。湖北省陆续打掉一批以投资“养老项目”之名招摇撞骗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以高额分红、保本高息、预定养老服务等说辞诱骗老年人进入投资骗局的违法犯罪分子。新疆全区向群众发放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宣传资料,为老年人量身定制“反诈宣传套餐”,“线上+线下”“指尖+脚力”,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全国打击养老诈骗等专项行动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养老领域涉诈乱象得到有效整治,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得到有力打击遏制,全社会反诈防诈意识明显增强,群众对专项行动的满意度达86.0%。

为了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中央网信办启动“清朗·2022年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未成年人使用频率高的短视频、直播、社交、学习类App、线上培训、网络游戏、电商、儿童智能设备等平台,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未成年人消费乱象。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公安部联合部署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关于开展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全面治理校园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色情低俗食品现象,切实保障未成年消费群体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公平消费的环境,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聚焦民生和新消费等重点领域,对早教、中介、第三方测评、医美植发等重点行业,老年、青少年、女性等重点人群,农村、城乡接合部、医疗机构周边等重点地区,“保健”产品、农产品、防疫用品等重要商品,加大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治理力度,着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四、持续加强重点民生领域安全监管,保障消费安全

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保障消费安全,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必要措施,也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中需要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2022年,各级政府部门继续深入推进民生领域消费安全监管,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开展“铁拳”行动,加强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和综合整治工作。市场监管总局围绕“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领域,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部署开展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食用油掺杂掺假、声称减肥壮阳等食品非法添加、油品质量违法和加油站计量作弊、“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翻新“黑气瓶”和劣质燃气具、超期未检电梯、面向未成年人开展“无底线营销”等8类违法行为作为打击重点,陆续公布8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共80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铁拳”行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衔接,查处民生领域违法案件20.6万件,移送公安机关3554件,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性质恶劣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向社会曝光案件310批2277件,召开新闻发布会42场,达到“查办一案、警示一片”的效果。

图2 2021-2022年铁拳行动相关数据变化图


二是在食品、药品、医疗美容、直播带货、农资、教育、汽车等多个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加强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领域,全国食品安全办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国务院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紧盯校园食品、农村食品、网络食品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整治,排查处置风险问题879.5万个;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等部门部署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全力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针对社会关注的雪糕高价售卖和质量问题,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雪糕等冷冻饮品的监管;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添加剂管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就规范食品添加剂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成食品监督抽检657.0万批次,查处违法案件42.0万件。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昆仑2022”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权假冒犯罪,共侦破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7万件,侦破一批制售假药劣药等药品犯罪大要案件。海关总署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进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制度,不断完善进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体系,2022年全国海关未准入境食品2820批,化妆品40批。在网络直播和网络购物领域,中央网信办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从严整治功能失范、“网红乱象”、打赏失度、违规营利、恶意营销等突出问题。广电总局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电视购物频道和网络视听节目平台监管,针对超时超量播出广告、违规播出医药广告等典型违规问题,切实加强监测监管和突出问题的整治,规范“榜单”“礼物”等重点功能应用,严禁网络视听平台传播违规游戏,会同文化和旅游部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加强对直播带货主播的监管。市场监管总局部署2022年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针对水晶泥、假水、盲盒等“新奇特”玩具和文具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网红”玩具质量安全治理,强化网售产品质量监管。在汽车、电动自行车安全领域,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提出12项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部门责任分工。市场监管总局以商用车、重要汽车安全零部件等为重点,加大缺陷调查和召回监管力度,推进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稳步发展,对重要零部件开展召回监督,并及时发布相关企业对缺陷汽车的召回信息,召回缺陷汽车448.8万辆、消费品996.6万件。在教育培训领域,教育部持续开展线上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规范非学科类培训,强化校外培训收费监管工作,有效防范质量不高、随意涨价和安全隐患等问题。

三是打击查处价格欺诈、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积极组织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开展2022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深入开展农资产品监督抽查,组织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绿剑”护农保春耕系列执法等行动,不断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侵权假冒伪劣商品统一销毁行动,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重量超过3000.0吨,货值达5.0亿元,积极发挥行政执法震慑力,切实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商品、重点市场治理,全年共查处相关案件约56万件,针对侵权假冒高发多发的重点实体市场开展执法行动约5万人次;联合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规范明星广告代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是加强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中央网信办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App以强制、诱导、欺诈等恶意方式违法违规处理个人信息行为,依法查处下架“超凡清理管家”等135款违法违规App,持续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日常监管,坚决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工业和信息化部持续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巩固垃圾信息常态化治理成效,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保护水平,提升电信诈骗预警电话服务水平;对侵害用户个人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6次专项检查,督促1106款App进行整改,通报340款违规App;全年累计组织受理处置骚扰电话和垃圾短信用户投诉41.0万余件,通报、约谈和处罚违规企业343家次,依用户意愿提供骚扰电话防护142.0亿次,依法查处违规网站和App2.5万余个,处置恶意程序、恶意网络资源2.8万余条,处置涉及仿冒、钓鱼及黑色产业链线索域名网址4400个。公安部持续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46.4万起,同比上升5.0%,抓获犯罪嫌疑人同比上升70.4%,持续加强预警劝阻工作,挽回大量群众损失。面向公众推出了“反诈名片”服务,对各级公安机关的反诈预警劝阻电话号码进行标记和来电提醒,帮助群众有效甄别电话来源,进一步提升预警电话的权威性和及时性。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建成“12381涉诈预警劝阻短信”系统,累计发送预警短信、闪信6.3亿条。国家邮政局等部门部署开展为期半年的邮政快递领域个人信息安全治理专项行动。

五是疫情期间保供稳价,打击囤积商品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2022年各级政府部门加强保供稳价打击哄抬物价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出台《关于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查处药品安全案件11万件。进入12月份,面对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以及人民群众急剧增长的医疗药品需求,相继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关于督促防疫用品和民生用品生产销售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提示》,组织电商平台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加大对药品、商超、中药材交易市场等的日常巡查,全力保障投诉举报渠道畅通。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全国范围内查处一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等违法典型案例,对不法经营者形成强大震慑。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四类药品”及抗原检测试剂盒等疫情防控用品价格执法检查力度,对网络平台、大型药品经销商等2000余户药品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查处哄抬抗原价格违法行为。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疫情期间加大社团团购价格监管力度,查处社区团购领域的价格违法案件97件。郑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办医药公司哄抬物价。其他地方政府部门也推出相应措施,加大价格监管,保障疫情期间民生、医疗药品价格稳定。

六是回应社会关切,及时依法查处消费者普遍关注、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中央网信办对滴滴公司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应用列表信息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以80.3亿罚款。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快速查处央视3·15晚会曝光的以免费Wi-Fi为名诱骗用户下载恶意App、应用软件平台强迫捆绑下载、利用儿童电话手表偷窥等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中文学术文献网络数据库等垄断行为立案调查,责令整改并处以8760.0万元罚款。国家药监局对广州市韩妃化妆品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责成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该企业停产整改,并对其立案调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严厉打击央视3·15晚会曝光的“土坑酸菜”、速度超标的电动自行车、缩水的“非标”电缆等违法行为;查处“麦趣尔牛奶不合格”“天价殡葬费”“出租车司机用收音机频道当计价器收费”“疫情保供专车虚假广告”“爱尔眼科保证治愈虚假广告”“世纪佳缘关联企业虚假信息”、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六部门严禁线上线下销售“军”字号烟酒等商品。


五、引领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

培育绿色理念,促进绿色消费,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2022年国家大力引领推动绿色消费,有关部门积极部署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对进一步促进绿色消费做出部署,旨在提升绿色产业效益,助推绿色发展;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重点监管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督促未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的经营者进行整改。商务部等十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开展全国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进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拓展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优化绿色智能家电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印发《信息通信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赋能居民低碳环保生活,助力打造居民绿色生活方式。文化和旅游部印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修订《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075-2019)评定细则,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反对浪费。市场监管总局在线组织开展“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抵制食品过度包装”公开承诺活动,10家行业协会148家企业响应;组织开展全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介绍绿色产品认证与体系建设实施情况,分享实施经验和优良实践;发布最新年度《中国有机产品认证与有机产业发展报告》,总结交流有机产品认证,引导有机产业产销协同发展。

地方政府部门结合当地情况,多种措施推进绿色消费。多个地方政府发放绿色消费券,助力绿色节能。河北、贵州、江苏、福建等地发布《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国家促进绿色消费政策。北京市发布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换置新能源小客车消费者进行补贴。湖南、内蒙古等地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等优惠政策。雄安新区出台“前置绿色信贷认定”,解决信贷投入和绿色建筑认定期限错配问题。广东省颁布《广东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升建筑节能降碳水平。浙江省采取“增产品、优制度、强品牌、提能力、降成本”一揽子集成改革举措,全面启动绿色认证集成改革工作。成都市举办“2022公园城市绿色消费促进活动”,让“绿色消费,低碳生活”成为城市生活新风尚。各级政府部门大力推进和宣传绿色消费,消费者普遍接受、认可低碳消费,普遍具有较高的节能意识,绿色消费正在成为新的消费主流趋势。


六、完善创新监管机制,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随着新消费热点不断涌现,相关消费纠纷数量走高。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相关信息显示,2022年NFT(Non-Fungible Token)数字藏品等新模式问题抬头,相关纠纷从2021年的198件增至近6万件,主要集中在不发货、不退款、恶意哄抬价格、收取高额手续费、随意封禁消费者账号等问题。“盲盒”热潮下,消费者相关诉求高达4.1万件,同比增长61.7%。IP跨界联名产品掀起抢购狂潮,相关诉求3.8万件,同比增长67.0%。

为适应智能化、数字化、共享化等消费升级新形势,应对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出现的新问题,政府有关部门不断创新监管机制,着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行政监管水平。交通运输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完善了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文化和旅游部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市场信用管理规定》,实施信用惩戒,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深化运用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强化商业银行金融服务数字渠道管理,持续提升监管统一性、专业性和穿透性。地方政府部门主动作为,开拓创新,推出多项卓有成效的新举措,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中面临的难点痛点。市场监管总局在吉林、广东、四川、新疆四省区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减少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强化社会监督,引导经营者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联合,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搭建汽车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云平台,对进入沙盒监管的前沿技术或新功能新模式,采取多元化管理;上线全国合同示范文本库,涵盖网络交易、房地产买卖、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等领域,收录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近500种,为社会公众查询使用提供了统一的渠道,进一步帮助当事人减少交易风险。北京市运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273.0万只液化石油气气瓶实现智能化电子追溯,提升气瓶安全监管水平。北京市石景山区推行预付消费监管服务新模式——“全流程平台监管+银行专户管理+余额保障保险”。江苏省南京市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形成商家入驻、政府监管、消费者监督的“三位一体”监管服务体系。海南上线基于区块链和数字人民币的预付式消费监管和服务平台,有效解决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难题。广东省深圳市工业产品质量领域实行“快速检测+监管、办案、服务”市场监管新模式。重庆市打造“电梯全生命周期智慧安全管理服务体系”。河北省探索建立“监测监管一体化”广告监管新模式。江西省推进食用农产品数字化溯源监管,运用智慧监管手段保障消费安全。上海市自贸区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改革,有效提高监管效率,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


七、积极开展消费引导教育,强化风险防范和维权意识

消费教育是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有关部门持续开展消费引导教育工作,采用多种媒介方式强化风险防范与维权意识,帮助引导广大消费者进行消费维权和参与社会监督,促进消费环境改善。

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十部门联合举办以“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为主题的“2022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全民安全意识,提高网络安全水平,促进产业发展。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二十七部门联合举行以“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为主题的“202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突出宣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共治共享理念。海关总署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关注美国食品生产企业召回网红燕麦奶OATLY部分批次产品。公安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诈主题宣传,触达人群超10.0亿人次。教育部联合公安部门发布“防范以教育培训退费名义实施诈骗行为”的预警提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持续开展金融消费者教育,印发《2022年金融知识宣传普及计划》,组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金融知识普及月、金融知识进万家、争做理性投资者、争做金融好网民”活动,发布关于理性投保、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防范“套路”营销行为、防范以“元宇宙”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等风险提示,提升消费者风险意识;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线上宣教优势,联合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在新华财经App、网站开设金融消费权益保护专栏,大力开展线上宣传教育,积极推进金融教育基地建设,提高消费者金融消费和法律知识素养。市场监管部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抓手组织开展3·15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线上法律法规宣传、消费知识普及、消费技巧传授、消费陷阱讲解、商品识假辨假等活动,全面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广电总局通过加强正面宣传,广泛普及知识,组织相关媒体做好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节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对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形成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舆论宣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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